准备留学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1) 护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全家人)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 确认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是否一致。
— 确认身份证的有效时间;在中国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因申请延误出现提交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办理申请书复印件的情况。这时应当确认有效时间。
— 确认户口本的登记或更新日期,父母的工作单位,职位和学生的学历等信息。确认上述信息和提交的最终学历材料和父母的在职收入证明是否等一致。户口本上的内容和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内容都要一致。因最近韩国出入境管理局严格对照户口本和证明材料上的内容,所以户口本和其他证明材料不一致时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更新。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更新,需要提交派出所的证明。
— 与配偶离婚,或者死亡时户口本上要登记为离婚或者死亡。如没有登记,要提交离婚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
— 父母与学生的户口本不在一起时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件。
—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上面字迹要清晰,无法确认时需重新提交。
2) 最终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
— 确认最终学历证明/成绩证明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是否和身份证上的日期一致。内容不同时须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证明。
— 比较学生的年龄和入学年度与毕业年度是否一致。例)1989年出生,2004年6月高中入学~2007年8月毕业。
— 确认毕业证和成绩证明上的学校公章和学校名称是否一致。
3) 存款证明原价及存单(存折)复印件
— 存款期限是6个月以上,至少开课之后一个月之后依然有效。存款金额为1万美元或者8万人民币以上。
— 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等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为原则。在其他第二金融圈(信用社)开具证明时学校需要确认。
— 以学生本人或者父母的姓名开具存款证明。
— 确认存款证明和存单(存折)复印件上的帐号,金额,银行名称,存款人,存款期限是否一致。
4) 在职及收入证明
— 使用公司或单位的正式的抬头打印,必须记载公司或单位电话号码和地址,并且必须有负责人的签字和公司或单位的公章。
— 父母的姓名,性别,在职年数,职位,收入等内容用电话调查的方式判断真伪。
5) 其他财产证明
— 确认是否由家庭成员的姓名构成,能够判断学生留学经费缴纳的补充资料,房产证,汽车证等。 |